觀察
美國對敘動武面臨國際法限制
由於俄羅斯等安理會成員的明確反對,目前美國想獲得安理會授權對敘動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開始轉向打“自衛”牌,宣稱敘利亞政府擁有和使用化學武器直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與核心利益。但實際上,根據聯合國憲章和關於侵略定義的決議,任何國家只有在切實受到武力攻擊時實施的武力還擊才構成合法自衛。在未受到實際侵害前,向“可能”對其實施侵略行為的國家使用武力,不屬於國際法意義上的自衛。
此外,還有分析人士指出,美國即便打出國際人道法的牌,進行“人道主義干涉”也缺乏法律基礎。雖然《聯合國憲章》中的確有關於尊重和保護人權的規定,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被隨便用來對抗《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宣言》中的“禁止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原則”以及“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
奧巴馬要想獲得國會對敘對武授權需經歷的程序:
由參眾兩院各自的外交關係委員會分別舉行聽證會。
參眾兩院外委會的領導人分別就對敘動武各自擬訂一份草案。
由參眾兩院外委會全體成員分別就各自的草案進行投票,獲得通過後變成兩院外委會各自的決議。
參眾兩院全院在9月9日國會複會後,分別就各自外委會通過的決議進行辯論和表決。
參眾兩院分別拿出各自通過的決議進行協商,並形成一份妥協後新的決議版本。
參眾兩院分別就新決議版本進行投票表決。如果決議在兩院都獲得通過,就可以交由總統奧巴馬簽字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