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6日電/對於中石油這家“巨無霸”來說,一場震動系統內部的腐敗案讓其一時間陷入了多重困局。
網易編譯報道,4日,來自彭博社的消息稱,一名名為Johan Broux的比利時投資者日前一紙訴狀將中石油告上了美國聯邦法院,這名投資者試圖代表所有在2012年4月26日至今年8月27日期間買入中石油股票的投資者。
投資者在訴狀中指出,受中石油高管捲入腐敗案的負面影響,中石油於紐交所托管的股票於8月28日下跌超過3.5%,與此同時,比利時投資者還將中石油董事長周吉平、財務總監於毅波,以及原董事長蔣潔敏和前財務總監周明春均列為了被告,並要求獲得損失賠償,但其未透露具體金額。
在境外投資者率先扛起維權大旗後,9月5日,美國Pomerantz Grossman Hufford Dahlstrom & Gross律師事務所也隨即向美國紐約南區法院提起了集體訴訟。
國內一名石油基金高管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雖然按照美國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未披露腐敗案信息屬違規行為,但在海外資本市場,也不乏一批“伺機逐利”的機構及法律機構進行攪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但對於海外投資者的起訴舉動,中石油發言人稱,目前公司已經接到相應法律文件,但由於已進入法律程序,目前不能對此發表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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