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不滿丈夫找小三,妻子一怒之下賣掉酒樓回了娘家。丈夫回來後發現酒樓已經易主,且自己被多家供貨商告上法院。近日,通州法院判決夫妻倆共同償還酒樓債務。
《京華時報》報道,李先生和黃女士於2011年結婚,後在通州區馬駒橋鎮開了一家酒樓,生意很不錯。但好景不長,李先生在酒吧認識了一名年輕女子。自2012年起,他經常不回家,也不管酒樓的生意,黃女士鬧過幾次也無濟於事。
黃女士實在氣不過,將酒樓轉讓他人,拿著50萬元轉讓款回了娘家。李先生回到酒樓後發現已經換了主人,隨後還收到法院傳票,得知自己被多家供貨商告上法院,被追討十幾萬元貨款。
法院認為,依法律規定應由黃女士與李先生共同承擔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