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醉駕撞死人被判刑六年
2010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學新校區生活區內,兩名河北工商學院大一的女生,被一輛汽車撞倒。據河北警方此後發布的消息,警方經對肇事司機李啟銘採血並對所駕車輛進行檢測,鑒定為醉酒超速駕駛。其中一名陳姓女生因搶救無效死亡。
該事件同時也被發布在網上。有網友搜索出肇事司機李啟銘的父親叫李剛,時任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2011年1月26日,此案在河北省望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李啟銘,李啟銘當庭認罪,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發後李啟銘家屬對受害者家屬積極賠償,賠償死者陳某46萬元,傷者張某9.1萬元,取得對方諒解。法庭鑒於李啟銘認罪態度較好,其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酌情從輕處罰。
2011年1月30日,望都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啟銘有期徒刑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