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案例】
“記者”身份頻被利用
在上述5起典型案件中,“記者”的身影頻繁出現。
周祿寶曾自稱是“公民記者”,在徐州警方破獲的系列網絡敲詐案中,仲偉等人冒充記者,還自己印制了工作證,樊宇肖曾在多家新聞單位供職,張才山被抓前還是某報記者。
除此之外,被湖南衡陽警方抓捕的格祺偉,也曾是記者。
“記者”被抓,引發了外界對新聞從業者的擔憂。一些人擔心,這可能會給人造成表達空間收緊的感覺。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院長張志安一直關注公安部門的這一行動。在他看來,警方抓捕周祿寶,不是在打擊言論,而是在打擊敲詐勒索。
“公民記者更像是一個江湖,它的專業倫理很難保障。”張志安說,一些打著“公民記者”旗號的人,實際上收取費用,所謂的“調查”不是以公開真相為目的。他說,真正的記者本身不捲入利益紛爭中,報道的目的是為公開。
張志安稱,利用網絡負面批評報道進行敲詐勒索,“不是一兩個記者的問題”。他說,一些報紙的發行量非常有限,有些地方記者站主要通過負面報道給政府、企業施壓,以讓對方訂報、投放廣告的名義從中撈取個人好處。甚至一些中央媒體,也存在灰色地帶,左手做批評報道,右手以此與對方達成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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