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費用
“摸清”馮先生的情況後,“富家女”並沒有急著約馮先生出來見面,反而以各種理由要馮先生打錢過去。“你有沒誠意幫我?有誠意的話先交300元誠意金。”此時,馮先生已被高額酬金衝昏了頭腦,他毫不猶豫地向“富家女”提供的一個戶主為歐惠丹的郵政儲蓄銀行賬戶匯了300元誠意金。
8月26日,自稱“富家女”母親的人打電話給馮先生,說要給女兒買禮彩服,馮先生想都沒想又匯了8800元。
8月29日,“富家女”用座機打電話給馮先生,稱自己跟老公現住在甌海區某大酒店。後一個自稱是“富家女”老公的人續接電話稱“若想見到我的老婆,得先交20000元錢。”馮先生要求雙方見面再給錢,但沒有獲得同意。掛斷電話後,自認聰明的馮先生查詢了剛才撥打的號碼,查詢後發現的確屬於這家大酒店,這時馮先生確信了。因馮先生所剩餘額僅4000元,就向朋友及老板借了16000元,再次匯給“富家女”提供的一個的銀行賬號。
當馮先生打完這20000元“見面費”後,“富家女”說馬上匯45萬元酬金到馮先生銀行卡。過了一會兒,“富家女”來電稱因馮先生提供的卡裡餘額不足50000元, 45萬元酬金無法匯入其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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