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事實是:王金平在向柯建銘回報關說進度的同一天,也就是六月二十八日,總共打給陳守煌二次,打給曾勇夫一次。
第四個事實是:不管是曾勇夫、陳守煌他們如何極力自辯,他們沒有“執行”王院長關心的柯建銘案件,但他們都不否認,王院長有就柯建銘的司法個案來關切。
第五個事實是:7月8 日,果然柯建銘涉及的刑事案件,Ok了,被處理了,林秀濤沒有上訴,案件無罪定讞。
撥開一切語言的迷霧,全國民眾,只要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如果,這不是關說,那麼什麼是關說?
這不但是關說,還是一個成功的關說。因為最後,柯建銘的司法案件,果然Ok了,果然被處理了,果然因為林秀濤檢察官沒有上訴,而無罪定讞。
這一切,在王院長今天的聲明中,完全不觸及。只輕描淡寫的說:因為“立法院”曾作成決議,為解決檢察官濫權上訴問題,建請“法務部”“高檢署”等相關單位,應就上訴情形,定期向“立法院”提出改善報告。所以他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是提醒不要濫權上訴。
各位媒體朋友,“立法院”決議是要政府通案的提出改善報告,不是要“國會議長”,針對一個個的司法“個案”,去打電話提醒司法機關不要濫權上訴,當王院長針對個案發揮影響力去表達關切,這不是司法關說是什麼?當“國會議長”擁有預算影響力、政治影響力,去提醒檢察機關對特定的司法案件“不要濫權上訴”,檢察官會沒有壓力嗎?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王院長不只踩了司法關說的紅線,也違反了“立法委員”行為法。
最後,王院長問,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政府有感覺嗎?真正的問題是,如果“國會議長”針對司法個案進行關說,那麼人民對司法還能信任嗎?
王院長問,人民期待的司法改革,政府了解嗎?真正的問題是,如果“國會議長”關說司法卻不用負起責任,這才是司法改革最大的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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