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書苗(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9月11日電/香港《南華早報》9月9日載文《丁書苗被指控與被關押的原鐵道部長勾結》,摘要如下:
新華社9月7日報道,山西女商人丁書苗被指控與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勾結干預總額1800億元的項目,現已被以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起訴。
在6月份劉志軍案審理時,檢方說,丁書苗及其家人在劉志軍的幫助下從高鐵項目合同中獲取了將近40億元的非法收入。
丁書苗的案子已經提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但開庭日期尚未確定。丁書苗2011年被拘留。在劉志軍的受賄案和濫用職權案審理過程中,丁書苗的名字在法庭上曾出現20多次。
劉志軍被認定受賄達6460餘萬元,其中包括來自丁書苗的4900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上世紀80年代末,今年58歲的丁書苗只是山西省一個賣雞蛋的小販。1997年,結識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後,她開始進入官方控制的貨運服務,並因此找到了一條“發財之路”。丁書苗靠著她與劉志軍的關係建起了一個跨行業的商業帝國,其中包括鐵路設備供應、電影電視製作以及酒店等。
為了保持與劉志軍的同盟關係,2003至2009年間,丁書苗據稱曾安排多名女性供劉志軍在賓館和高檔娛樂場所嫖宿。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與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閻雨說,在腐敗官員中,官商勾結越來越成為一種趨勢。閻雨說,這讓他們“可以把自己的非法所得放到別人的口袋裡,但什麼時候需要又總是能伸手可得”。
閻雨說,與丁書苗和劉志軍相關的如此多的鐵路項目中的肮臟交易凸顯出,在政府出資的項目中進一步提高招標過程透明度的緊迫性,以及內部監督機制的無效。他說:“關鍵問題是,劉志軍基本上可以自由決定如何處理(這些)項目。內部的監督部門不太可能約束他,因為這些部門在他的控制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