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全鬥煥
1980年至1987年擔任韓國總統。他和韓國前總統盧泰愚因涉嫌主謀1979年的“1212”軍事政變和1980年“518”光州事件等,1997年4月17日被大法院以“軍事叛亂”、“內亂”和“貪污受賄”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追繳2205億韓元,但次年,全鬥煥獲得時任總統金大中的赦免。
大事記
●1997年至2013年
16年間只上交了533億韓元罰金。2003年被要求公開財產時,全鬥煥稱自己只有29萬韓元。
●2013年5月
在朴槿惠推動下,韓檢方組建專門負責追繳全鬥煥非法資金的小組。
●2013年7月
全鬥煥被抄家,沒收了名畫、藝術品等。其本人和親屬的財產、公司等也被搜查或扣押。
●2013年9月
檢方傳喚全鬥煥的次子全在庸進行調查。為全鬥煥四名子女首次被傳喚。
●2013年9月10日
全鬥煥一家表示主動繳清餘下的1672億韓元,並向國民道歉。追繳工作時隔16年宣告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