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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資料相。 |
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作出裁定,裁准王金平以938萬元擔保金擔保,繼續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利,其餘假處分,暫時處置聲請均遭駁回。
ETtoday報道,國民黨考紀會11日撤銷捲入司法關說案的王金平黨籍,在12個小時內,將黨籍喪失證明送到“中選會”,“中選會”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轉“立院”;同一時間王金平也自救,向法院提出確認國民黨黨籍存在民事訴訟及假處分,希望保住黨籍、“立委”身分。
台北地方法院受理案件後,由受命法官梁夢迪、審判長張瑜鳳及陪席法官陳靜茹組成合議庭調查,並於12日下午開庭。王金平沒有出庭,委由律師許英傑代理,許英傑說,王金平希望藉由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許英傑指出,國民黨在缺乏證據的情況,推論王金平涉關說,還撤銷黨籍,但反觀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及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曾因涉貪遭收押、起訴,僅遭國民黨停權,國民黨對王金平處分顯然不合理。他在庭上還拿出平面媒體民調,強調國民黨撤銷王金平的黨籍,對黨的傷害才是最大。
而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開完庭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在庭上請求法院審酌王金平“立委”、院長身分重要?還是維護司法公信力重要?若合議庭認為司法公信力重要,且不容損害,請求駁回王金平之訴。
合議庭當天沒有立即裁定。經漏夜評議,法院13日作出裁定,裁准王金平以938萬元擔保金擔保,繼續保留行使國民黨黨員職權的權利。其餘假處分,暫時處置聲請均遭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