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李某尾隨一女子回家後,切斷女子家電閘,以檢查電路為名進入女子家中,拔刀欲實施強姦。該女子趁男子脫衣之時,跑出門外、報警。近日,李某因涉嫌強姦罪被大興檢方批捕。
據《新京報》報道,有證據顯示,2013年7月,李某在地鐵站遇見王某,遂生邪念,便一路尾隨王某乘地鐵、坐公交,來到王某家門外。為騙開王某家門,李某把王某門前電閘切斷,然後以檢查電路、排除故障為名,進入王某家,並在屋裡轉悠。在確認屋內並無他人後,用手從身後勒住王某脖子,掏出了尖刀。
王某看到尖刀,稱願意給錢,希望不要受到傷害。
李某則將刀子放在了一旁的茶幾上,將王某摁在沙發上強行脫對方的衣服,自己也開始脫衣。
王某借機抓起尖刀就往門外跑。李某追出去,在樓道奪刀時,自己的手被劃傷。王某奮力反抗、大聲呼喊。李某迅速逃離了現場。
DNA牽出另一起性侵案
王某報警後,警方根據相關地點的監控,鎖定了李某。
李某到案後,警方通過血跡鑒定對比,發現李某與2011年發生在朝陽區的另一起尾隨入室強姦案的嫌疑人在現場留下的DNA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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