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調,落實特首普選需按照《基本法》的“循序漸進”原則,這絕非要“發明一套新出來”,而“公民提名”令提名委員會被取代,正正違反了“循序漸進”,中央不會接受,故促請反對派停止發放此等“無稽之談”(nonsense):“有智慧社會,點會講呢?”
反對“守尾門” 恐引發憲制危機
就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提出,可在特首普選正式進入提名程序前,引入“公民推薦”的機制,即只要取得指定數目市民的“聯合推薦”,就可以成為特首“申請人”,但最終的提名權仍然由提名委員會行使。胡漢清認為,“公民提名”必須無約束性,先讓人“入閘”成為“參選人(申請人)”,但進入第二階段後,就不可強制或綑綁提委會提名。他個人認為,該方案沒有以“公民提名”取代提委會,也沒有剝奪了提委會的實質權力,值得進一步研究。
不過,他表明絕對不贊成所謂“守尾門”的方案,坦言中央確有實質任命權,但一旦拒絕任命特首當選人,會引發憲制和政治危機,故“守頭門”已經足夠,即確保特首選舉不會出現“與中央對抗”的人參選。
港普選勝英美 篩選屬正常
胡漢清坦言,未來特首普選所採取的“一人一票”,是全世界最平等(equal)的選舉,比英美民主制度更佳,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無講明提名委員會應產生多少名特首候選人,故“(候選人)有數目上的‘篩選’”是正常不過的,並呼籲反對派“現實一點”,不要將普選與提名機制綑綁,而應先將“一人一票”的選舉權“落袋”,提委會的組成則可“一路再改進落去”,毋須“一鋪定位”:“點解唔要普選先?……最蠢就係咩都唔要,原地踏步只係自己蝕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