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文藝作品中的以惡抗惡、以壞抗壞的主題並不是空穴來風,根本問題是現實社會存在鼓勵學壞的土壤或鼓勵作惡的環境。在一個劣幣驅逐良幣的環境中,一個人如果學做遵紀守法的好人,用自己的行動去實施合乎道德的行為,有可能會發現自己和環境、和周圍的人群格格不入,發現自己總是吃虧,被嘲笑被冷落;相反,做壞事、做不道德的事則可能風險很低,甚至沒有風險。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不是人們缺乏分辨是非好壞的能力,而是他覺得沒有必要非得去遵紀守法,也很難不做錯事——更不要說做好事了。
在這種比壞心理的影響下,一些人不僅不會產生悔過與愧疚心理,相反還會產生冤屈和倒黴心理,或者投機與僥幸心理。即便他們真的因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被繩之以法,也無法對整個社會產生警示意義,頂多只會覺得,這些人不過是倒黴蛋罷了,比他們更壞的還大有人在,而且一樣過得很“瀟灑”。
如果任由一些人這樣比下去,我們的社會,我們的道德只會越來越糟糕。要徹底改變這種犬儒主義的比壞風氣,必須在全社會樹立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培育誠信文化。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誠信文化也需要有載體,更需要靠人去躬行。在這方面,我們的文藝作品肩負著重要的使命。除了加強維護誠信的制度建設,我們還必須“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這應該成為每一位文藝工作者的重要責任。
(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