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短回趟家太倉促
雖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但記者調查發現,由於“帶薪休假”難以落實,總共3天假期的中秋節,成為許多上班族“無法回家”的最重要原因。
今年36歲的哈爾濱市民杜偉軍,中秋節凑巧要加班,無法回吉林老家過節。
杜偉軍說:“其實,就算不加班,3天的假期對於在外地工作的人來說也太倉促了,基本有兩三天時間花在來回的路上。我們這些奔波他鄉的人特別期待能真正落實帶薪休假的法律法規,讓我們也能‘常回家看看’。”
聲音
“保障贍養人探親
休假的權利”是關鍵
浙江省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家品說,有調查顯示,我國空巢老人面臨不同程度的焦慮、孤獨、失落等情緒,但是大部分子女受時間和物質條件的制約無法經常看望父母。法律規定的“常回家看看”要真正落實,就必須先保證用人單位“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這一條做到位。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表示,由於生活的高成本,巨大的社會壓力讓很多人喘不過氣,對老人的精神贍養這一屬於道德上的義務,往往成為犧牲品,法律約束也很難奏效。
專家認為,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除了個人的努力,也需要靠政府、社會的力量。比如加強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的配套設施建設;將“回家探親”的權益落到實處,通過工會監督、法律保障等方式,維護勞動者探親休假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