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中國將軍之子犯強姦罪,獲刑10年”,昨天,香港《南華早報》網站在相當長時間內將此消息置頂,原因自然是因備受關注的李某某案昨天一審宣判。對於判刑10年的結果,中國社會存在“判輕了”、“判重了”的不同聲音。但在外媒眼中,比審判結果更令人好奇的是,案件為何能在過去半年如磁鐵般緊緊吸住中國公眾的注意力,它又折射出中國社會對“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怎樣的敏感情緒。事實上,案件當初曝光時就有評論認為,審判如果公正、平衡將是中國司法的勝利。而在過去一周,從薄熙來、丁書苗到夏俊峰,人們關注的似乎已不僅是一個個“案中人”個人的命運,還有正義之於中國的深刻意義。
宣判,李某某獲刑10年
昨天上午9時,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在大批記者圍觀下通過安檢,走入海淀法院。不久之後,法院通過微博發布李某某案一審判決結果:被告人李某某(17歲)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案件中唯一成年被告王某獲刑12年,其余3名未成年被告被判刑3年至4年,其中兩人獲緩刑。
英國廣播公司(BBC)稱,在宣判前,李家的律師已對媒體表示,如李某某被判有罪將會上訴,李家律師堅持無罪辯護。但法院認定,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為實施者,地位與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且無悔罪表現。鑒於其犯罪時係未成年在校學生,判處有期徒刑10年已是依法從輕處罰。
圍繞案件爭議的一大重點是案發的2月17日晚,北京湖北大廈的那個房間裡究竟發生了什麼。美國彭博社稱,法院認定,當晚李某某等人在某酒吧消費後,強行將與他們一起喝酒的楊姓女子帶入酒店房間,逼其脫光衣服並將其輪奸,李某某和其他被告事後給該女子2000元人民幣。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夢鴿多次宣稱該女子是酒吧陪酒女,認為其有賣淫嫌疑。美聯社稱,李某某本人辯稱當晚事發時他喝醉了,幾乎什麼都記不起來。但事發酒店的監控顯示,李某某不僅抓住受害人的胳膊將其強行拉入酒店,還在酒店電梯內拍打受害人頭部。法院認定,李某某在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
《南華早報》稱,正是因為李某某拒不認罪,對他的量刑才比其他未成年被告人更重。其余3名未成年被告均認罪,並分別支付受害人15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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