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騙贓款被揮霍一空
2012年8月開始,菲菲感覺有異遂找王某催還借款。王某編造謊言稱因購房人違約無法賣房,先打欠條再還餘款,向菲菲打下16萬元借條,後索性以各種理由推托。此時,菲菲意識到受騙,同年12月她憤然報案。她向警方哭訴,受騙款除了她多年積蓄外,大部分是借親朋好友的。
今年3月19日,東躲西藏的王某最終落入法網,當天他被刑事拘留。據他交待,所騙贓款被其用於玩捕魚賭博機、網絡遊戲、日常生活等揮霍一空。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理由和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