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4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遭撤銷中國國民黨籍申訴期限到今天為止,不過,王金平表示,已發聲明表明不在黨內提申訴,立場不變。
國民黨考核紀律委員會9月11日對被控涉關說司法個案的王金平做出撤銷黨籍處分,由於王金平是不分區“立委”,撤銷黨籍將失去“立法委員”及“立法院長”職務;王金平隨即向法院提出假處分及確認黨籍民事訴訟(本訴);假處分因為國民黨不提抗告而確定,但本訴部分尚在司法程序。
王金平1日署名“中國國民黨永久黨員”發表“等待黎明、迎向藍天”聲明表示,不向國民黨提出撤銷國民黨籍申訴,繼續循司法程序尋求救濟。
中央社報道,王金平中午宴請第51屆十大青年,會後媒體詢問,國民黨鼓勵王金平申訴,並願等到午夜0時,是否有感受國民黨誠意?
他說,有感受到國民黨誠意,但他的立場仍與1日發的聲明一致。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遭國民黨撤銷黨籍。依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黨員遭撤銷黨籍若有不服,得在決定書送達或公告後20日內向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申訴。
不過,王金平提出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9月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團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