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偉教授也表示,網絡語言暴力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不可否認社會上人絕大多數人是理性的,但難免會有少數情緒激動、性格狹隘、理解問題比較偏激的人。這就是為什麼在一定氛圍之下,有人進行激情的違法犯罪,產生嚴重後果。這就是網絡語言暴力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游偉稱,網絡管理者應及時對語言暴力加以控制,反之,如果網絡管理者不予管理,放任已經有威脅語言的暴力擴散,最終導致“語言暴力”變成實質行為,網絡管理者也要負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從法律和社會管理角度來說,應當秉承的根本是防患於未然,游偉說:“不能等產生嚴重後果以後才採取行動,為時過晚。”
“對這樣的暴力語言,採用嚴格控制的方式就是抓源頭,查處煽動暴力行為的語言環境的製造人,這個很重要。”游偉說,按照現在的司法解釋,煽動暴力就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當予以治安拘留。
語言暴力這種行為,當有明確的指向、特定的行為對像、目標明確、手段也比較明確時,這種情況應該立刻制止。
律師周澤表示,遭遇網絡語言暴力的威脅,當事人應當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
張志安認為,總體來說,現有的法律法規和現實需求之間有脫節。“從大環境來說,還要依托於立法,給公檢法等相關執法部門提供依據,幫助其更有效地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