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陳水娥再次暈倒,雙眼失明,因而失去了工作。此後不久的一天,劉某丟下1000元錢,離開了出租屋。陳水娥苦等兩個月,劉某音訊全無,陳水娥只好打電話回娘家求助,隨後,妹夫趕到深圳將她接回武穴。劉家因兄弟分家,劉某所居房按分家協議歸屬他人,陳水娥回家無門,只好重新回娘家安身。
律師建議依法維權
提起女兒遭遇,70歲的陳友貴忍不住落淚。老人告訴記者,他有四個子女,兒子陳東順是家裡頂梁柱,可他2009年得了一場大病,致雙目失明。如今,全家人的生活靠老人種4畝田地來維持,患病女兒回家後,本來就很拮據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陳友貴說,這兩年來,劉某一直未露面,他多次找到劉某的父母,但對方稱這是孩子們的事,作為家長,也實在是沒有辦法,更拿不出錢來替陳水娥治病。而女兒病越來越厲害,頭疼難眠。
胡曹坊村支書負責人樊日德表示,陳水娥的遭遇確實令人同情,村裡曾多次找到其父母進行協調,但因劉某一直沒有回來,其父母年紀也大,協調始終未果。如今,村裡給陳水娥及其父母、哥哥都辦了低保。
湖北亨迪律師事務所萬隆律師認為,丈夫應對因病而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的妻子履行扶助義務,如拒不履行該義務,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遺棄罪。陳水娥可依法起訴劉某追索醫藥費和生活費等費用,並可以視情況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劉某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