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巨野縣彭某在外打工摔成植物人,其妻曹某一直在床前照顧,為不連累兒媳,彭某家人以彭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曹某離婚。
《齊魯晚報》報道,巨野縣大義鎮彭某與獨山鎮曹某自由戀愛2005年登記結婚,兩個孩子分別在2006年與2009年降生。2010年7月4日彭某在北京一公司工作期間,從高處墜落摔傷,被送往北京市煤炭總醫院治療,由於傷勢過重,彭某一直呈植物生存狀態。
彭某在醫院住院治療期間,曹某既要照顧丈夫還要撫養兩個年幼的孩子,娘家人眼看治療無望,多次勸說曹某放棄彭某另找人家,但曹某不離不棄,始終照顧彭某治療。彭某的家人被感動並主動提出讓彭某與曹某離婚,但曹某難以割舍對彭某的感情,始終沒有答應。
2012年4月12日,彭某的父親經與家人商議以彭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曹某離婚。在法庭上,曹某對彭某父親的法定代理人的資格不予認可,彭某的父親無奈只得申請撤訴。2013年5月6日,彭某的父母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被法院以未經有關組織指定監護人為由終結了案件審理。
2013年8月12日,彭某所在的村委會指定彭某的父親為彭某的第一監護人,彭某的父親又以彭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曹某離婚。巨野縣大義法庭受理後,並充分發揮“先鋒訴訟工作室”的功能,並於近日法庭審判人員與人民調解員召集雙方家長、所在村委會幹部進行調解,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最終,曹某同意與彭某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