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今年夏天,一男子見色起意,深更半夜帶了一電風扇,爬窗進入隔壁鄰居家女兒的房間,欲圖謀不軌。不料,熟睡的女孩被吵醒,見男子用手摸自己大腿,便大聲呼救。男子一時害怕,倉皇而逃。等女孩母親回家後,母女報警,男子被抓。江北法院審理了這個案件,男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10個月。
《現代金報》報道,如此猥瑣行為,為何最終卻判的是非法侵入住宅罪?昨天,記者聯繫上了承辦法官,對此進行了一一了解。
半夜起色心,翻窗進入欲圖不軌
汪某從貴州來寧波已經有幾個年頭了,在一家五金廠上班,在離廠不遠處租了個房間落腳。
幾個月前,同為外來務工者的鄰居阿花(化名)家來了個不到16歲的女孩小燕。看到小燕外形清麗,三十多歲的汪某有些動心了。憑著和阿花相熟的關係,汪某經常出入這裡,恬靜乖巧的小燕話不多,可汪某卻覺得,小燕對自己有好感。
7月初的一天,凌晨三點,四下寂靜,因為天氣熱,汪某躺在床上遲遲沒有睡意,他起身去走廊點了根煙。透過窗子開的一條小縫,他看到隔壁家裡只有小燕一個人,她正躺著睡覺。
多看了幾眼,汪某忍不住有一些衝動,他到自己房間拿了電風扇,朝小燕房間走去。
推開窗子,汪某躡手躡腳翻進房間,“咚!”電風扇不小心敲到窗框上。聲響把在睡眠中的小燕驚醒,“汪大哥,這麼晚你你你怎麼進來了?”
“小燕,你熱不熱,我把電風扇拿來給你吹。”汪某邊跟小燕說話邊順勢坐在床邊,一只手不自覺地就向小燕大腿摸去。小燕大叫一聲,打算呼救,汪某看她不願意,趕緊逃回自己住處。
男子被抓,法院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阿花下班回家後,得知女兒出了這樣的事情,馬上帶小燕一起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很快,汪某被抓獲。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汪某以求奸為目的非法闖入他人住宅已經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汪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但他辯稱自己只是關心鄰居,沒有侵犯她的意圖,而且對社會沒有造成重大影響,希望法院從輕處罰。然而,汪某在公安機關的口供中,確實這樣說的,“當時,我進入,就想跟人家談談,看看能不能發生性關係。”
最終,江北法院判決被告人汪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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