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池不甘示弱,搬出大法官釋字第585、325號“護駕”,指“總統”不需要向“立法院”負責,因此“國會”的調查權當然不及於“總統”,不能無限上綱?柯建銘聽不下去、搶話反問,調閱黃世銘單邊的通聯紀錄,“這與“釋憲”有什麼關係?”雙方一來一往,爭得面紅耳赤,誰也不讓誰。
調閱權限藍綠舌戰
最後朝野決議,向“法務部”、法院、特偵組調閱9項文件。在釐清黃世銘與馬英九報告方面,調閱黃世銘自2010年上任後,進入“總統府”與官邸的會客紀錄;以及黃世銘、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與楊榮宗等人的通聯紀錄。
而在釐清特偵組掛線監聽“國會”部分,監聽小組決議調閱特偵組偵辦引爆關說案的“特他字61號”相關卷證、特偵組向北院聲請監聽柯建銘的卷宗、柯建銘與其他“立委”的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2007年至2013年間檢調監聽“立院”0972節費電話的相關資料、特偵組自成立以來監聽柯建銘的通訊次數等。
其中最受矚目的為黃世銘通聯紀錄,由於黃世銘曾在“立法院”公開表明,他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通聯紀錄。輪值召委、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表示,現在以“國會”調閱小組”的層級,再發函給“法務部”、特偵組,若黃世銘仍拒絕,將進一步討論小組運作權限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