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分貝,是一種測量聲音相對響度的單位,也可說是計量聲音強度相對大小的物理量。其單位名稱是以發明家亞歷山大.貝爾命名的,他出生在英國,後又移居美國,因發明電話而聞名於世。因為貝爾這個單位在生活中稍顯大一些,便在前面加了“分”字,代表十分之一,記為dB。一貝爾等於十分貝。
按普通人的聽覺,一分貝是剛剛能覺察到的聲音,數值越高,聲音強度越大,其感覺可分為幾個聲音段:0-20分貝:很靜;20-40分貝:安靜,猶如輕聲絮語;40-60分貝:一般,如普通室內談話;60-70分貝:吵鬧,有損神經;70-90分貝:很吵,神經細胞受到破壞;90-100分貝:吵鬧加劇,聽力受損;100-120分貝:難以忍受,呆一分鐘即可暫時致聾;120分貝以上:極度聾或全聾。
當分貝超過一定的數值,即為噪聲,是指其聲音對人的活動產生了不良影響,重則造成職業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環境噪聲的最高限值,如三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晝間為65分貝,夜間為55分貝。
(文章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