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陳先生住沙坪壩區,今年40歲,今年8月1日,他應酬喝了兩台酒後,第二天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愛車不見了,找了1個月沒找到,他又花20多萬買了一輛新車。可上周星期五,他“丟失”的愛車又找到了,陳先生哭笑不得,原來都是喝酒誤的事。
《重慶時報》報道,陳先生做個體生意,開著一輛價值20萬的灰色逍客 越野車。今年8月1日,幾個老朋友約他到歌樂山喝酒,席間,他喝將近1斤白酒。晚上9點過,大家還沒有盡興,找來代駕又來到沙區富州新城附近繼續喝酒,陳先生一時興起,又喝了好幾瓶啤酒。
喝完後,他意識到自己不能開車回家,於是在路邊招了一輛出租車。第二天早上,一覺醒來,他準備去車庫開車出門,可找了半天,都沒發現自己的愛車,奇怪的是車鑰匙卻還在自己包裡。
愛車原來在一個車庫“睡覺”
第三天,仍然沒有找到車,陳先生到沙區聯芳派出所報了案。民警清查了轄區幾個臨時停車的場地,又詢問了附近的停車庫,都沒有發現有可疑車輛。隨後民警調取了幾個路口和高速公路的卡口,也沒有發現報警車輛開出市區。9月,陳先生只好花20多萬,又買了一輛吉普的越野車。
轉眼已過了快3個月,10月25日,陳先生突然接到沙區警方的電話,說他丟失的愛車找到了,完好無損地“睡”在一家車庫裡。原來,10月25日當天,沙區怡景苑車庫的管理員向派出所反映,車庫有一輛車停了近3個月了,一直沒人來開走。民警立即前去查看,發現停在最角落的車果然就是陳先生報失的車。
臨停近3個月 停車費都遭了1200元
這時陳先生才恍然大悟,他終於回憶起,原來當天,自己喝醉後,讓出租車司機幫他把車開到吃飯附近一家車庫後,再把他送回家,後來他根本就忘記了這事。陳先生哭笑不得,喝酒確實誤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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