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姦
手機微信結識網友實施犯罪
這兩名嫌犯同是清瀾鎮一家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周某允是一名保安,而陳某牧是該小區的電工。在2月份的某天,周某允通過微信上“附近的人”找到了年僅16歲的少女李麗。
聊天認識十幾天後,周某允便投其所好,約李麗到清瀾鎮高隆灣海邊一間燒烤園吃夜宵,第一次見面中,李麗認識了周某允的同事陳某牧。
3月份的一天,周某允在網上與陳某牧聊天時,陳某牧建議在網上購買一支“催情水”,迷姦李麗。“當時,陳某牧說他想找個女人玩玩。”周某允稱,他的家庭美滿,他的女兒也2歲多了,與妻子的感情一直不錯,但為了尋求刺激,他決定實施迷姦方案。
“我們當時並不擔心事後她會報警,女孩子對這種事兒都難以啟齒,一般不會報案。”周某允稱,網聊認識後,李麗對他比較依賴,曾兩次單獨約他到海邊散步至深夜。期間,兩人還發生了擁抱等親密動作。
在取得李麗的信任之後,周某允便上網購買了一瓶“催情水”,和陳某牧每人分攤了90元的藥錢。在購得“催情水”一周後,恰逢李麗電話邀約唱歌,兩人當即臨時決定在當天下手。3月24日晚8點多,周某允、陳某牧與李麗來到相約的KTV歌城,趁李麗唱歌之際,陳某牧將迷藥滴入一瓶裝有半瓶啤酒的啤酒瓶內,然後用兌有“催情水”的啤酒瓶往李麗的酒杯內倒酒。
喝了兌有“催情水”的啤酒後,李麗當即頭暈、身體無力,周某允見藥性起作用,便叫陳某牧先去芙蓉賓館開房。趁李麗意識不清時,周某允率先強行與之發生了性關係。隨後,陳某牧也對李麗實施了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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