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政策程序辦事
梁振英強調:“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我們根據制度辦事,制度底下有法律,我們有政策,亦有程序去做事。特首也好、行政會議也好、政府官員也好,能夠為社會作出最大、最重要的交代是甚麼呢?我們根據既定的制度、法律、政策和程序辦事,而不是因為個別事件,我們因應個別事件的情況,我們去改變制度,或是不根據法律、不根據政策或程序辦事,所以這個我們一定要堅守的。”
他再次解釋,在考慮發牌的問題上,他和行會及政府均秉承引入新的競爭這個宗旨,考慮了包括財政能力、投資、節目等4大準則共11個因素,根據制度、法律、政策和程序公義作出決定,而在公布決定後,政府已盡量去解釋,倘有人再提出司法覆核,當局會向法院詳細解釋政府作出是次決定的理據。
冀兩台盡快啟播惠港人
梁振英又強調,他和行會最終決定在現有兩個免費電視牌照之外,再增加發多兩個,即增加了一倍,而已獲得原則上批準的兩間公司,在未來3年和6年的投資額都相當大,並承諾可於獲發牌照後的數個月內開台,屆時香港市民可欣賞的免費電視頻道將增加4個,“我希望該兩個得到原則上發牌的電視公司,能夠盡快完成正式牌照的辦理手續,亦希望他們能夠盡快開台,使得香港市民能夠多4個電視台、4個頻道可以欣賞免費節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