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梅州市大埔縣茶陽鎮的張某因為家庭矛盾拒不贍養老人,置病弱父母不聞不問,最終被父母告上法庭,判決生效後,仍不履行義務。近日,大埔縣法院依法對張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
《羊城晚報》報道,家住茶陽鎮安樂村的張老漢今年已經74歲高齡,膝下有2個兒子4個女兒,均已各自成家獨立生活,自從大兒子張某成家後,張老漢與老伴的生活費主要靠兩個兒子供給。
2008年年初,大兒子張某因贍養問題與張老漢夫婦產生矛盾,張某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後經當地司法所多次調解,張老漢與兩個兒子於同年3月簽訂了調解協議。協議約定,大兒子張某每月須承擔100元生活費和40斤大米的義務。然而,今年1月,張某因要求分割其父名下的一塊承包地遭拒後,張某從當月開始中斷履行贍養協議。這讓年老多病的張老漢夫妻陷入生活困境。經當地村、鎮相關部門多次調解無效後,張老漢於今年5月無奈將兒子張某告上法庭。
今年8月30日,大埔法院判令張某履行贍養協議,但張某置若罔聞。最終法院對張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