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根據中央統一部署,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工作已全面展開,10個巡視組全部進駐被巡視地方、單位進行巡視工作。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中央第一至第十巡視組分別進駐商務部、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吉林、雲南、山西、安徽、廣東、三峽集團、湖南進行巡視。
中央巡視工作突出四個重點:一是要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二是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三是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四是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今年中央第一輪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對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水利部、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版集團、中國人民大學開展了巡視,並向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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