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在文青的話語體系里,“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常被提起。“說走就走”和“旅行”被越來越多的聯繫起來,似乎旅行需要的只是那一刻的衝動和勇氣。而在現實生活里,出國旅行與衝動的關係很小,更多是需要“被批准”。
騰訊網報道,根據亨氏簽證受限指數2013年的最新數據顯示,中國護照的能力值為44,在全球93個國家參與的排名中位於82。這個數字,是芬蘭(173)、日本(170)的四分之一,至於印度,也有52。但是根據外交部網站公布的數據,中國一共和81個國家互相簽訂了免簽證協議,看上去並不算少,可事實並不這麼簡單。
中國的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3種,其中普通護照又分為因私與因公護照。外交護照主要頒發給黨、政、軍高級官員、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公務護照主要頒發給各級政府部門副處級以上官員;因公普通護照主要發給副處級以下幹部。總而言之,這三種護照都是發給體制內人物的。
上面提到的和81個國家和地區互免簽證,很多是僅對持有外交、公務及因公普通三類護照的免簽。而根據美國達美航空公司提供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 )中簽證與護照的信息,實際上只有43個國家對中國的因私普通護照實行了免簽或落地簽的政策。
針對因私護照的43個免簽(落地簽)國,在中國邊檢限制下又縮減為17個
通常,免簽、落地簽在理論上即意味著出國時並不需要辦理簽證,到目標國家的機場再去辦理相關手續即可,但是這有一個前提條件,即“能出境”。但在中國,對方國家是否給免簽或落地簽政策,與我們國家邊檢是否放行是兩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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