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政策
九類人群可生二胎
據了解,現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2003年的修訂版,距今已間隔10年。其中,規定了可以生育“二孩”的九類人群,包括雙方獨生子女夫妻,再婚夫妻等。近年來,《條例》修訂一直在計劃中。按照《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即使是“雙獨夫妻”,想要生育二胎時,如果“女方生育時不滿28周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就仍需繳納一定比例的社會撫養費。該費用為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5。2011年,北京市政府對這一政策進行了修訂,規定只有“女方生育時低於28周歲並且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才需繳納社會撫養費。而不符合“雙獨二胎”或其他可以生育二胎條件的夫妻,要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3至10倍徵收。
社會撫養費
中心城區40萬起步
按照專家的解讀,城鎮居民二胎徵收社會撫養費的範圍一般為年人均收入的9至10倍,農村居民二胎徵收社會撫養費則為3倍左右。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2年北京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469元,也就是說,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京籍城鎮夫妻,要繳納約33萬至36萬元不等的社會撫養費。而據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在中心城區,由於人均收入比較高,社會撫養費則通常要40萬元起步。
此外,針對一部分社會關注度高的名人、富人超生處罰的情況,市計生委相關負責人此前曾在採訪中表示,對於黨員、幹部、社會公眾人物違法生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各區縣計生委應當依法從重徵收其社會撫養費。當事人收入明顯超出本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當事人實際收入為基數徵收其社會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