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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1月20日電/近日,國內一位84歲的老人發表微博,稱自己由於年老,在搭乘飛機時,被航空公司要求填寫說明單,單子上寫明如果自己死在飛機上,則航空公司不負責任。這位老人認為,他從沒聽說過航空公司有此要求。“到底這張單子起什麼作用?這無非表明我國民航管理的混亂和不合邏輯。”
《廣州日報》報道,有律師表示,這種規定並非航空業內統一做法,也無法律作用。而僅是一旦發生意外時,對航空公司而言增加有利因素。
據了解,在航空業內,要求高齡老年人及其他患有疾病的旅客填寫“死亡責任狀”,主要是因為該類乘客沒有提供適宜乘機的健康證明,同時又執意搭乘飛機。大多數航空公司對老年人未做限制或限制不一。但提供適宜乘機的健康證明一般是老年人旅行的前提條件。
四川航空在官網表示,80歲以上的老年人乘客需要在乘機前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開具72小時內的身體健康證明並注明適宜搭乘飛機。在適當情況下,現場工作人員會以目測為准,有權拒絕承運。春秋航空、奧凱航空則表示,70歲以上的老人要去縣級以上醫院出具一個“適宜乘機”的健康說明。南方航空則對適宜健康證明沒有年齡限制,只要家屬認可老人身體健康,適宜乘機,可不需到醫院開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