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出席在政府總部舉行的座談會發言時表示,根據基本法45條的規定,行政長官要由中央任命,這任命是實質性的。他又反問,如果普選時,香港不是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人選,中央政府怎麼任命擔任行政長官?怎麼交托他高度自治的權力?
他又說,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一個不愛國的人、與自已對抗的人、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
李飛又說,如果做出這樣的任命,怎麼向全國人民交代?他又說,如不任命,又會在香港造成甚麼樣的震盪?這些都是現實問題。
李飛又解釋,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相比其他地方政府,得到中央更大授權,因此,中央需保留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
李飛強調,將來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另一方面,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
他認為,現在要落實普選,就必須找出一個切實能夠解決問題的答案。
與中央對抗人任特首將損中央與港關係
李飛中午出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禮賓府為他而設的午宴。
李飛致詞時說,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如果由對抗中央的人出任特首,很可能嚴重損害中央與香港的良好關係。他希望香港社會能凝聚共識,令普選特首能修成正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