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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與中評社記者合影(中評社 楊天攝) |
香港回歸16年,《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人權和法治。對於,《基本法》是否還有待完善之處?梁愛詩認為,《基本法》是憲法性質的文件,是不能輕易修改的。同時,《基本法》作為框架性文件,和本地的普通法和條例結合組成香港的法律制度。普通法比較靈活,可以按照發展出現新情況調整。如果想跟上時代,《基本法》可以不動,用立法的方式順應社會的發展。有些情況也不需要修改法律,而是通過案例建立起先例。
她表示,法院對《基本法》的不同條文已經有了不同的案例解釋,人大常委會也做出了四次法律解釋。所以《基本法》內容是很豐富的。梁愛詩強調,《基本法》是穩定、靜態的,和靈活的普通法結合起來,既可以有一定的基礎,也可以往前發展,與時並進。
“所以我覺得這個基礎是很好的,問題是我們怎麼樣更好的將《基本法》的理念和條文落實得更加順利。”她說,“這不是《基本法》有問題,而是認識和執行的問題。”
香港人很幸運 呼籲更多正面聲音
梁愛詩表示,一個社會發展比較快的話,就總會有各種矛盾,這些矛盾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的。比如,貧富懸殊等問題都需要關注。
“從民主發展來講,我們的資歷還是比較淺。大家希望能夠參與社會的事務,有些時候心比較急。而且社會現在比較兩極化,對別人的意見不夠包容。”她說。
她表示,一個民主的社會,不單是選舉的方式,還是一種文明,人們能否包容少數聲音,讓他們也有表達的機會,大家達成妥協,協商去解決問題。“如果大家堅持自己的意見,很多事情上就很難有個解決。”她說。
香港1985年才開始部份立法局選舉,1991年開始一部份議員分區直選,1997年6月還有一部份是議員的委任,1997年7月1日開始,香港才有了全面選舉的立法會議員。梁愛詩表示,香港民主經驗比較淺,而十幾年來,香港的政治變化很大。香港未來的趨勢是不斷前進的,而過程中有不盡乎理想的結果都是正常的。
“所以這種情況下大家需要更多的包容,更積極地參與社會的事務。”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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