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電/昨日,蘇州市姑蘇法院刑二庭公開審理一起敲詐勒索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這名被告人既不是靠綁架也不是一般的威脅恐嚇,竟然是和同夥製造了一個“炸彈”——用高錳酸鉀混合甲醛製造大量刺激性煙霧,放在了市區某大型超市儲物櫃裡,企圖借此敲詐50萬,結果被抓獲歸案。
《金陵晚報》報道,李某今年30出頭,老家河南。早在2007年,他就因為敲詐勒索罪被河南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使用的手法就是高錳酸鉀混合甲醛製造大量煙霧,並附紙條進行敲詐勒索。2011年,李某刑滿釋放,之後便來到蘇州謀生,開了一家中介公司。今年6月,李某找到了認識不久的一個東北小夥子梁某,教會了他“技術手段”。6月22日,他指使梁某將化學試劑和U盤一起放進了超市儲物櫃,U盤中文檔內寫著“將50萬匯入某賬號,否則將引爆超市內炸彈並釋放劇毒化學物質”。
果不其然,高錳酸鉀和甲醛混合後,放出了大量刺鼻的煙霧,把超市裡的顧客和員工嚇了一大跳,員工立刻報警,警方疏散了顧客,在儲物櫃裡找到化學試劑和這個U盤。通過技術手段,將目標鎖定李某,最終將其和同夥梁某捉拿歸案。
庭審中,李某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但他反覆強調是一個名叫“王羽”的人指使他這麼做的。目前該案還在審理過程中,將擇日宣判。
承辦法官表示,這種案件並不是偶然的個案。有些人為達自己目的,故意製造一些虛假的恐慌信息,或是為洩憤圖一時痛快,又或是想敲上一筆錢財。
以為自己只是惡作劇,卻不知真的是在玩火自焚。除了李某,前幾日,該院還審理了一起類似案件,今年7月5日,也就是李某等人犯案後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兩名被告人蔣某和王某因為商業糾紛,為了報復對方,一起用新買的手機和電話卡,先後兩次報警稱“市區某商城二樓經理室被人放置了自制炸彈”。
接到報警後,市公安局調集多個部門一起,疏散所有人員並對商城進行全面排查,結果一無所獲,最終認定這是一個虛假編造的恐怖信息。兩被告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商城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民眾巨大恐慌,已經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最終,姑蘇法院一審判處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