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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劉屏:防空識別區 誰奈誰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1-28 09:34:23


 
  領空相當於府邸,不容侵犯;防空識別區相當於前後道路,是你家自己訂的範圍,既無國際法基礎,亦無相關國家磋商,僅具宣示意義,當然亦可提升軍事上的預警作用,但在法律上並無拘束力。 

  闖入領空,可能引發軍事衝突;可是飛越識別區,不知凡幾(5年來,俄機50次進入美國的識別區),從不曾因此出現衝突。這回針對中國大陸之舉,有美國媒體擔心可能導致戰爭,實為過慮,當然也可能是沒弄清“領空”與“防空識別區”的迥異。解放軍將領說“在識別區內,必要時可以把美機擊落”,則是明顯謬誤。 

  全世界最早設立防空識別區的是美國,時值1950年代,目的是防範蘇聯轟炸機,故都設在北方,與加拿大合作。不過冷戰年代裡,真正闖入美國領空的,不是蘇聯軍機,而是古巴投奔自由的飛機(1971年),而且未經任何攔阻,順利降落在南方的新奧爾良。於是美國增設了南方的防空識別區。夏威夷、關島等地也有識別區。 

  筆者居住的大華府地區也有防空識別區,是“911”恐怖攻擊後增設的。十幾年來,未聞外國軍機飛入,倒是偶爾有美國自己的私人飛機誤闖京畿上空,由軍機強迫降落。 

  美國不承認外國的防空識別區各項規定,所以美國軍機進入外國的識別區時,不提供無線電頻率、標誌辨識等。外國軍機進入美國的識別區,美國同樣不要求外國軍機提供無線電頻率、標誌辨識等。美國國防部說的好,識別區有時從領空向外延伸300多公里,“大部分是國際空域”,各國自由飛行,誰奈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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