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沉寂多時的“復旦投毒案”近日開庭審理,庭審後,有關林森浩作案動機的說法有好幾種,但沒有一種被公眾廣泛接受。警方的“瑣事說”被林森浩所否認,而林森浩自述的“愚人節整人說”則無法被公眾所接受。而林森浩的同學認為林與被害人黃洋之間沒有大的矛盾,沒有什麼事情嚴重到要投毒取命。
這裡是否存在著一個思維誤區,即以為事情的起因和結果之間,只能是一對一的關係。有時,單一的起因就可以導致一個結果;但更多的時候,恐怕要許多原因共同起作用,才能導致一個結果。有沒有這樣的可能,相關人員提到的各種因素,都對案件的發生起這樣和那樣的作用?綜合各種報道來看,人們在各種蛛絲馬跡中尋找投毒動機時,忽略了一個重要因素:當事人的道德感。
道德感醒來晚了
這裡用“道德感”而不用“道德”這個詞,是想強調,只有當道德植入人的內心,從一個外在於內心的社會標準轉化為一個人的自覺意識,道德才會對人的行為發揮警告、制約或鼓勵作用。
林森浩性格有內向且自卑的一面,因此他所經歷的某些人生挫折,包括追求“班花”而遭拒絕,不像性格開朗者那樣容易化解或忽略失敗感,相反,失敗、受挫的經歷容易在他內心積澱成為一種壓力,一種怨恨,一種負能量;負能量積累多了就需要釋放。當他和黃洋共居一室,黃洋就成為釋放負能量的對象。兩個不投緣的人,容易因為買水等瑣事而心存芥蒂;內心的對立積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轉化為行為。黃洋對別的同學開玩笑說愚人節時他要整人,林森浩“心裡想著那我也來整你一下吧。”說的人開玩笑,聽的人惡向膽邊生,可見林森浩被他的陰暗心理所控制了。從起意整人(黃洋)到實施投毒的整個過程中,林森浩的道德感至少是沉睡著的,沒有出來阻止林的行為。
林森浩在庭審最後陳述中說:“我在看守所幾個月,一直嘗試在找自己犯罪的根源,我的行為導致我的同學黃洋死亡,給他的家庭帶來了巨大打擊,我也對不起父母近30年的養育之恩,願意接受法院所判的任何處罰。”看來他已經準備接受某種結果。他的道德感被黃洋的死亡驚醒,但為時已晚。
了解林森浩的同學說他有多面人格。網上有一張漫畫,稱其為“白衣天使”和“投毒惡魔”。其實,紅塵中沒有純而又純的天使,現實中的人性從來都是善惡並存,很多人都具有多重或雙重人格,單一人格的人大概不多;區別是內心有沒有足夠的道德力量在提醒、制約你逾越底線,阻止你走上萬劫不複的不歸路。
道德感從哪裡來
林森浩是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學業十分優異。被毒死的黃洋,也是碩士研究生,也是公認的優秀學子。有人因此質疑復旦的教育。該校宣傳部副部長方明說:“我們也很痛心。我們不能說復旦的教育就是盡善盡美,中國的教育也並不是盡善盡美。”
雖然這是一個正確而說明不了什麼問題的回應,但這個時候作為官方發言人,方明不這麼說又能怎麼說?不妨聽聽另一位復旦人怎麼說。
復旦大學教授、歷史地理學者葛劍雄日前在談到教育問題時說:中國的教育問題,還是教育的中國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中國的教育問題”是發生在中國的,單純是教育方面的問題;但“教育的中國問題”,就不單純是教育的問題,而是在中國有關教育的各種問題。為葛教授的觀點提供了最新注腳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榮生因招生問題被調查;據悉涉案金額達數億元。在高校高度行政化的體制下,權力不透明與校外環境沒有區別。與此類似的高校科研經費的分配,不完全取決於科研項目本身的需要和相關人員的科研能力,是看申請人的權力背景。這樣一個環境,課堂上的道德教育還會有多少作用?
同樣,一個社會想要有道德感,想要讓社會成員普遍具有道德感,社會管理者首先要講道德,管理制度和行為本身就應該遵循道德準則,否則,道德教育只能淪為道德說教,淪為偽道德。道德說教不可能貼近人心,貼近人性,因此無法內化為人的道德感。當人群中某一個人在某個時刻需要道德感起作用而道德感缺席時,悲劇就發生了。悲劇的多寡、程度,與道德感缺失的範圍大小等成正比。教師性侵女生、幼師虐童事件接連曝光,應該認真對待相關人群道德感缺失的問題了。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