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化放權自審
12月1日起,文化部文化市場管理制度創新的重點—8月出台的《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將正式生效。
《辦法》最大的亮點,在於原先由政府部門承擔的網絡文化產品內容審核和管理責任將更多地放權交由企業承擔,政府的任務轉變為事中的巡查和事後的核查、處罰。文化部市場司網絡處處長李建偉表示,這不僅能縮短審批流程,有利於釋放企業活力,也有利於增強企業自立意識和自主管理能力。
據悉,移動遊戲、網絡音樂的內容自審將首先試行,文化部將擴大自審範圍,逐步減少政府審查事項,降低審查層級。
目前,文化部已編寫了《網絡音樂內容審核指引》,指導網絡遊戲審查專家委員會制定了《網絡遊戲內容審核指引》,確保自審制度順利實施。
“政府部門應該在放權過程中學習如何確立政府的位置,而企業應更好地擔當起社會責任。”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朱春陽教授認為,“營造良好的網絡文化市場氛圍,要靠政府、社會、企業三方利益的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