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按實際收入繳撫養費
現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城鎮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設區的市或者縣(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一個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四倍繳納社會撫養費;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二個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標準的五倍至八倍繳納社會撫養費;實際收入是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除按照上述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對其超出人均收入部分還應當繳納一倍至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收入查不到將按高限罰
不過,一位計生系統工作人員坦言,對於超生當事人的實際收入調查,現實中難以執行。因此,對於明知實際收入超過普通民眾收入的“超生”富人,一般是按照高限徵繳倍數,對當事人夫妻各自徵收社會撫養費。
據江蘇當地媒體報道,2012年,無錫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5663元。
以張藝謀目前承認的超生情況,如果他和妻子陳婷不符合“雙獨”等合法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條件,即屬於超規多生育兩個以上孩子的情況。張藝謀夫妻雙方,應以35663元為基準,各自繳納八倍,共計16倍的社會撫養費,即570608元。
如果張藝謀和妻子陳婷符合依法生育二孩的條件,則應以35663元為基準,夫妻雙方各徵繳4倍的社會撫養費,即285304元。
無錫濱湖計生局
望張藝謀如實申報收入
張藝謀昨晚就“超生門”發表公開信。對此,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局表示,對張藝謀的態度表示歡迎,同時希望張藝謀能按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如實申報相關年份的真實收入,用作計算罰款金額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