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具體問到喬曉陽於2007年曾表明提委會“可參照”選委會組成的說法是否具“法律效力”時,袁國強認為:喬曉陽表明“可參考”,但並無提及“等同”,但按國家法律的理解,“可參考”具有一定約束力,不可以完全偏離,更不可能“離開十萬九千呎”,而提委會組成是政改諮詢的重點問題,故社會在討論政改法律框架基礎時,需要同時考慮熟悉《基本法》的中央官員對有關議題的看法。
曾鈺成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指出,中央政府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有“不可否定的角色”,任何建議方案倘不獲中央接受,最終都無法落實,故中央官員如何演繹特首普選及立法會選舉的法理基礎,有現實意義,也是香港社會在討論政改時一個重要的考慮,倘某部分人對此置之不理,對落實普選並無好處。
被問及這是否“另類釋法”,曾鈺成強調,大家倘對法律條文有不同的理解,有討論的空間,但倘完全不理會中央官員的說話,並不是理性的態度。
另外,正在北京出席全國港澳研討會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強調,喬曉陽曾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他說的並非個人意見,而是代表人大的意見,也是中央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