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9日電/“經濟部投審會”今天(9日)表示,有關“陸資買台灣系統台”案,除已將投資人說明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外,對於陸資購買受益憑證,也已函請投資人說明,如有違法,將依法核處。
中央社報道,麥格理集團(Macquarie)在2006年4月間透過海外多層次架構以荷蘭商TBC HOLDINGS B.V.投資“國內”事業杰廣股份有限公司,並轉投資南桃園有線電視公司等6家公司(1家現已解散),從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務。
媒體報道,麥格理集團海外多層次架構中,麥格理國際基礎建設基金(MIFF)與麥格理韓國發展基金(MKOF)架構改變,新成立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5月29日新加坡IPO信託受益憑證掛牌上市未事先申請。
投審會表示,日前請投資人TBC HOLDINGS B.V.說明,函覆內容表示, APTT為依新加坡信託法,以商業信託方式發行受益憑證,境外實質股權及控制權並無任何改變,且已另於信託合約中規範,避免陸資投資受益憑證管理機制。
投審會說,這項投資人說明,已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並就有關陸資介入及“國家安全”議題送請“陸委會”、“國家安全”局協助審理。未來將等通訊傳播委員會意見回復後,提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委員會議審議。
另外,媒體指稱有大陸地區投資人購買APTT受益憑證,投審會表示,今天已再次函請投資人荷蘭商TBC HOLDINGS B.V.提出說明,如發現任何違反“外國人投資條例”或“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