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0日電/珠海市紅旗鎮政府拖欠一名六旬翁百萬元工程款,經多次催討,約定每年償還約2萬元,需50多年才能還清。“如果這樣還錢,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拿回全部欠款!”
新華網報道,近日,該名六旬翁梁先生一紙訴狀將紅旗鎮政府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紅旗鎮政府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次還清欠款。
工程款被拖欠 怒告鎮政府
梁先生今年60多歲。他在起訴書中稱,1993年6月,他承接了紅旗鎮國營糖廠一個工程項目,約定全部工程款149萬餘元,合同簽訂後,紅旗糖廠如約支付了20萬元預付款,工程於1994年11月12日完工並驗收合格,確定實際工程款為138萬餘元,但除了預付款20萬元,紅旗糖廠一直未支付餘款。
由於紅旗鎮隨後改制、紅旗糖廠倒閉等原因,這筆欠款一拖十餘年。債務也由糖廠轉移到了紅旗鎮政府。梁先生多次上訪投訴,直到2004年,紅旗鎮政府才同意每年支付應付金額的2%。截至2013年,紅旗鎮尚欠工程款本金96萬餘元,加上利息超過百萬元,但按照上述還款辦法,還需50多年才能還清。而梁先生今年已年過六旬。“要到120多歲才能領到全部工程款,恐怕有生之年都拿不到全款了”,梁先生一怒之下選擇起訴,梁先生的律師林叔權日前在微博上披露了該案,引發廣泛關注。
鎮政府:歷史欠債較多 財政有限
珠海金灣區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針對梁先生的質疑,紅旗鎮政府表示,該筆欠款屬於歷史遺留問題,鎮政府已經在努力解決,並且已經每年安排按欠款金額的2%還款。鎮政府的代理律師強調,梁先生既然接受了欠款,實際上是默認了每年按2%還款的方式,而既然默認了,就不應當再告到法庭,法庭也不應當支持他的訴訟請求。
記者昨日獲悉,經主審法官主持調解,紅旗鎮政府已與老人達成一致,由紅旗鎮政府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期還清欠款,並承擔本案訴訟費;如鎮政府未按期還清任一期款項,應承擔欠款利息,梁先生有權就其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紅旗鎮有關知情人士介紹,由於歷史原因,該鎮政府欠債較多,財政有限,選擇每年還2%是無奈之舉,除了梁先生,不少債務人都是按這種方式來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