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11月24日,湖南一26歲女子被警方抓獲,12月6日被帶到青海,之後發現該女子並非犯罪嫌疑人,而是身份信息被盜用。昨天,青海西寧警方在官微@西寧網安發布了“跨省追捕湖南女子”的情況說明,並向該女子及其家人道歉。
跨省抓捕
湖南女子被網上追逃
當過幼師的劉麗,很喜歡和孩子在一起。26歲的她從沒想過,自己會和“網上追逃對象”聯繫起來。
11月19日,劉麗回耒陽老家,給孩子奶奶祝壽。24日,正在高鐵耒陽西站買票準備回長沙的她,突然被警方帶走,“涉嫌去年在青海盜竊,因懷孕取保候審,後一直未到案”。
丈夫劉華(化名)得知,警方說其妻劉麗涉嫌去年在青海盜竊,已被列為追逃對象。妻子從未去過青海,而且兒子已經5歲了,她怎麼可能在青海盜竊?
關押12天移交青海警方
劉華一等十多天,沒有妻子的任何消息。12月5日,劉華接到民警電話,民警告訴他,在衡陽看守所關押12天後,妻子已被移交給青海警方,將帶到青海調查,因會經過長沙火車站,讓他把衣服送到火車站。在一番請求後,民警終於答應他在衡陽碰面。但到了衡陽,他依舊沒見到妻子。劉華提供了當時辦案民警證件的照片,照片顯示,民警姓張,是青海省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民警。
劉華說,他和辦案民警多次解釋,但對方稱,他們不能跨區辦案,只能將人帶回去調查。當天下午,劉麗被青海警方帶走,他只拿回一張拘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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