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2日電/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3〕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