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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攸關特偵組存廢的“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修正草案”因屆滿朝野協商1個月,民進黨“立院”黨團13日提出變更議程成功,險些闖關成功。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受訪不滿的說,民進黨是不是也覺得不名譽,為什麼要用無記名表決,況且有關廢除特偵組只在委員會討論過兩次,就要二、三讀,這種做法是因人廢事。
“立法院”13日下午針對明年度總預算進行朝野協商,但因上午國民黨提案散會,讓廢除特偵組條例草案無法進行表決。朝野氣氛陷入僵局,下午只有“立法院長”王金平、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林德福等人出席。民進黨與台聯黨團都沒有人出席。王金平表示,若在野黨不出席,朝野就無法協商。
林德福表示,針對廢除特偵組,站在國民黨團立場希望記名表決以示負責,但民進黨團執政時要求設立特偵組,不能因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就因人設事、因人廢事。特偵組並非辦綠不辦藍,只是針對有特權的人,沒有針對性。應該要舉辦公聽會後再二讀、三讀。
林德福更不滿的說,尤其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等人在表決過程中,將王挺升、孫大千表決器重按,這種行為應該要送紀律委員會。
至於在野黨不出席協商,他表示,不能因為這樣就讓“立院”永遠休會,要解決問題,“不能因為你不爽,就讓議事空轉、內耗。今天拿的是民脂民膏,就要做好事情。”
不過,國民黨自行提出散會動議,和他們提“國會”改革是否相違背,林德福表示,因為民進黨是偷襲行為,“為什麼不記名表決,就是認為做的事不名譽”。
王金平之前受訪也說是國民黨沒有提出記名表決,林德福表示,以後他們每一項表決都會具名表決,以後會議一開始就提一、二十張記名表決單子,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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