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廣東省省、市召開火災防控工作會議,要求查清火災原因,追究責任,並部署消防隱患大排查。
據《新快報》報道,越秀警方昨日傍晚通報稱:越秀區起義路建業大廈火災,造成1層至25層不同程度被燒毀,暫未發現人員傷亡。警方經過取證調查,目前,黎某(男,60歲,增城市人)等5名建業大廈相關責任人員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已被越秀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昨天,省、市先後召開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查清火災原因,追究責任,並部署消防隱患大排查工作。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表示,對業主的責任要查清楚,處理到位,罰到他們傾家蕩產。
“整治下不了決心、拉不下情面致釀火災”
昨日上午,省政府召開全省進一步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由副省長劉志庚主持,他強調要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副省長、公安廳廳長李春生在講話中指出,省“12·11”火災調查組已認定這起事故(深圳農批市場大火)是因商鋪內自制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災,是一起違法搭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廣州“12·15”火災同樣暴露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基礎脆弱等諸多問題。
他表示,發生火災的深圳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廣州建業大廈都是違章既有建築,都是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根本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都組織過整治,但整治下不了決心、拉不下情面,致使火災隱患長期存在、拖而不決,直到釀成災害。
違規住人拒不遷出的一律進行查封
李春生強調,要抓住重點,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但存在違規住人的,一律立即遷出住宿人員、並拆除住宿設施;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也不存在違規住人的,要實行綜合治理並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
針對高層、地下建築,要重點檢查是否依法投入使用,是否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並熟練掌握操作程序等內容。
要建立防止違規住人現象回潮、反彈的有效措施,對違規住人場所,出現回潮現象或拒不遷出的,一律對其予以查封。針對老城區和城中村,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不足,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後,出租屋消防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管理混亂等問題,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和出租屋,一律不予經營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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