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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情蒐源頭 美國解密文件部分披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2-22 13:48:23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今天解密部分文件,概述國家安全局最初如何取得授權,開始在追捕蓋達恐怖分子的行動中大量蒐集電話與網路紀錄,以及整個計劃最終如何由法庭監督的過程。

  情報總監是在司法部遵照聯邦法院命令,披露此前維持情蒐計劃秘而不宣的司法論據之後,解密部分文件。

  美聯社今天報道,國家情報總監克萊佩(James Clapper)發布聲明說,前總統小布什2001年10月率先授權這項監聽計劃,作為911恐怖攻擊事件之後,美國“恐怖分子監聽計劃”(Terrorist Surveillance Program)的一環。布什2005年透露有這項計劃存在。

  必須每30至60天取得總統令延長效期的“恐怖分子監聽計劃”,最終由明定大量情蒐需經秘密法庭授權的“外國情報監聽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取代。

  中央社援引報道,克萊佩披露文件,是國安局包商前雇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對媒體揭發國安局秘密情蒐計劃之後,白宮為合理化監聽行動所做的部分努力。

  美國總統奧巴馬昨天暗示,他會考慮部分修改國安局大量蒐集美國電話紀錄的作法,來因應民眾對隱私的關切。

  聯邦法官上週表示,國安局監聽計劃“違憲”;總統顧問小組也建議,國安局情報工作需有46處修改,包括強迫國安局只要有1次蒐集電話紀錄資料庫就須上法庭,且須將資料庫保留在非政府的第三方等。

  前國家情報總監布萊爾(Dennis Blair)2009年告訴法庭,披露情報、包括情報如何蒐集的情報,可能傷害對恐怖分子的追捕行動,這是國安局情蒐論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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