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社大學教授阪元茂樹說:“不希望海上及空中航行自由受到限制的發達國家與想要消除威脅的發展中國家之間爭執不下。所以(公約)是在兼顧軍事活動的背景下經過充分研究制定出來的。”而在專屬經濟區內只賦予相關國家經濟權利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
報道稱,中國晚了一步。上海社會科學院專家金永明說:“當時對於海洋法的研究非常有限,談判的最初階段都沒有法律專家參與。”隨著不滿情緒的積累,限制他國在專屬經濟區內從事軍事活動也逐步走向正當化。
由於專屬經濟區是新的法律概念,所以按照金永明的說法“由於公約中有表述曖昧的地方,各國可以按照有利於自己的方向解釋”。實際上和中國一樣否認在專屬經濟區內擁有航行自由這種立場的國家大約有20個,包括巴西、印度等國。
美國的多數海洋學者都認為,“隨著中國自身的不斷壯大,未來也將會慢慢尊重航行自由的”。
但是美國亞太安全研究中心副教授霍爾農給這種樂觀論調潑了冷水,他認為期待中國發生變化並不那麼容易。“中國之所以強化對專屬經濟區的管理,是因為其遭受西方國家殖民的歷史,它想要建立不同於歐美主導的新的海洋秩序”。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