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創新治理理念,矢志不渝做平安中國的建設者。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發展的前提。習近平同志指出,真正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習近平同志強調,要把人民群眾對平安中國建設的要求作為努力方向,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建設平安中國。公安機關是維護穩定的專門力量,在推進平安中國建設中起著主力軍作用。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主動順應人民群眾對社會平安穩定的新期待,創新社會治理理念,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上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感穩步提升。堅持打防結合、整體防控,積極構建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打防管控一體化運作的社會治安防控網絡,依法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及時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堅持整合資源、完善機制,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加注重專群結合、依靠群眾,更加注重夯實基礎、整合力量,全面深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治理,健全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和火災、道路交通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重大突發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發生。
牢固確立法治思維,矢志不渝做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法治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習近平同志指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同志強調,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司法權威。公安機關具有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職能,是國家重要的執法機關,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力量。各級公安機關要牢牢把握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對公安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積極適應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新期待,把公安法治建設置於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公信力。牢固確立法治思維,教育引導廣大民警樹立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時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複雜情況、解決疑難問題,善於借助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善於依靠法律手段加強社會治理、維護治安秩序。健全完善執法制度,進一步細化刑事執法程序,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健全錯案防範、糾正、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執法權力正確行使;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防止執法權力被濫用。全面加強執法監督,緊緊圍繞容易產生執法問題的關鍵崗位、關鍵環節,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堅決整治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規範和執法不作為、不勇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努力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程、實時監督;加大警務公開力度,在遵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努力以群眾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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