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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泛濫,會給銀行系統造成極大負擔。 |
中評社香港1月6日電/法國《歐洲時報》1月3日載文《莫讓“地方債”影響改革全局》,摘要如下:
中國地方債的盤子到底有多大?謎底終於揭曉。2013年末,中國審計署公布經過4個月的摸底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70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地方政府負有償還、擔保及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規模較上一次審計有了大幅增長,達到17.9萬億元。
一直以來,外界對中國的地方債問題有諸多猜疑與恐懼,此次公布的數據表明中國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給市場吃了顆“定心丸”。但在可控的風險中隱憂亦不可小覷,如公共債務增速顯著高於經濟增速,地方政府性債務增長明顯快於財政收入增長,部分地方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債務償還壓力較大;地方債償還仍然高度依賴賣地,不具持續性;部分地方和單位違規融資、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等。
毋庸諱言,政府債務已成為當下一個全球性問題,無論是日本自1991年陷入債務危機後至今仍低迷的經濟形勢,還是2007年金融危機之後歐債危機的持續肆虐,亦或是美國“汽車巨人”底特律的破產倒下,都讓人難免談“債”色變。
事實上,債務並非洪水猛獸,而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地方政府發行債券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更加靈活地籌集資金,解決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的問題。一般認為,本輪中國地方債務問題始於2008年4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地方在房地產受到調控、出口不振的情況下,舉債投入基礎設施建設。而基礎設施與用於消費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債務不同,作為投資性資產,“盤活”後產生的現金流就為償債提供了一定保障;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有融資的強烈衝動,而且在不斷的債務滾動中加強,或可導致債務失控。特別是高額債務投到低效率的資產中,造成大量浪費,不僅削弱了發展潛力,甚至導致經濟泡沫化、社會矛盾激化、助長腐敗、環境惡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