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7日電/羅馬尼亞最高法院6日判處前總理訥斯塔塞4年監禁並立即執行。這是訥斯塔塞不到兩年時間裡第二次獲刑入獄。
當天,羅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訥斯塔塞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因要挾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兩罪並立取其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立即執行。
2010年,羅國家反貪局正式起訴訥斯塔塞,罪名是其在擔任總理職務期間在裝修自家別墅時接受下屬包括進口建材和部分工程款賄賂,並在事發後威脅知情者。
當天,訥斯塔塞夫人達娜·訥斯塔塞也因同案被判3年監禁,緩期執行。
訥斯塔塞當晚對媒體說,法院的這一判決出乎意料,是“令人恐怖”和“極為不公正”的判決。
訥斯塔塞2012年6月20日曾因另一起案件被羅最高法院判處兩年監禁,2013年3月18日獲得假釋。
訥斯塔塞今年64歲,2000年至2004年擔任政府總理,2004年至2006年擔任議會眾議長,2000年至2005年期間為社會民主黨(現執政黨)主席。
(來源:新華網) |